主要讲因三门峡工程而移民的群众的辛酸经历,书180多页,大概只有150~170页是正文。纪实文学,被如此追捕,说明是真的写到事实上了,否则政府根本不会予以理睬,顶多出来辟个谣。目前谢超平被无拘留证扣押,而警方在扣押他很多天后才开始寻找扣押他的证据(尚未找到)。
这里贴一段介绍:
日前有媒体曝出,作家谢朝平8月19日被陕西渭南警方从北京家中带走,理由是涉嫌“非法经营”。9月1日,谢朝平的律师———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周泽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谢朝平已被渭南市临渭区公安分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周泽认为,“谢朝平的行为并没有违法,更没有犯罪。根本不应该立案”。
据周泽介绍,渭南市临渭区公安分局追诉谢朝平的“非法经营”行为,就是指其通过《火花》杂志社以增刊的形式自费出版记述三门峡库区移民史的长篇报告文学《大迁徙》,并将刊有《大迁徙》—文的该期《火花》杂志发运到渭南,准备向需要收藏阅读该报告文学作品的移民发行。
周泽表示,谢的作品不是非法出版物,而是有正规刊号的合法发行物。周泽解释说,作为“非法经营罪”,首先要有非法经营行为,要扰乱市场秩序,还要求情节严重。杂志是合法出版物,如何发行都不存在非法经营问题,而且非法经营罪主观上要求具有非法经营的故意,并且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谢接受移民的托付写他们的历史,花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采访、写作,费尽周折出版,根本就不是出于非法经营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的行为。”
今年年初,谢朝平写成了10万字的报告文学《移民》,后改名《大迁徙》,最终与《火花》杂志社下月刊编辑部谈妥,以该杂志2010年增刊的方式出版。
《火花》杂志由山西省文联主办,系全国百家社科核心期刊。杂志为半月刊,上半月的“大众文艺版”在太原由杂志社自身出版,下半月的“文化创意产业”在北京出版,承包给北京名镇方志文化传播中心运作,该中心每年交给杂志社15万元承包费。今年5月,谢朝平与《火花》北京编辑部谈成出版条件,谢支付5万印务费用,以增刊方式付印1万册。
写书为何成为“非法经营”?8月30日,渭南市临渭区公安分局法制科负责人在电话里称“不便多说”。
2010年9月14日星期二
订阅:
博文评论 (At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